| 基本职能: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督促各小学执行国家课程计划,开齐课程,开足课时,实施素质教育。
2.加强学习,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,不断提高教研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,提高工作效率。
3.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,指导教师改进教法,优化教学过程,提高课堂教学效率。
4.结合我区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教研工作,努力提高我区小学教育教研水平。
5.关心、指导中青年教师成长,探索教师成长规律,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。
6.负责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等学科的教材教法培训。
7.组织对小学各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